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阅览室阅览守则

  • 发布时间:2016-10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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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作者:暂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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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1、图书馆根据不同读者对象和书刊种类,分别设置若干阅览室。本馆读者凭本人借阅证进入有关阅览室,外单位人员需持公函和本人身份证件,经馆办公室或馆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入室。
    2、读者进入阅览室,须主动出示本人借阅证,并在读者登记薄上签名登记。
    3、为有利于阅览室的管理,读者不得带任何包、袋(包括塑料袋、文件夹、牛皮纸袋)、雨具等入室。
    4、阅览室内应保持整洁、安静,读者不得在室内大声喧哗及讨论问题;入馆后请将手机等通讯工具调至振动挡,阅览室不得拨打或接听手机,以免影响他人学习;不得在室内吃零食,举止应文明。
    5、室内全开架的书刊,读者可限量自行查阅,阅后按排架号放回原位,切忌乱插乱放。
    6、爱护室内书刊资料,如有破损、污损、划线、撕页等现象,按我馆赔、罚款相关规定处理。
    7、阅览室陈列的书刊,一般不外借,仅供室内阅览。如需复印者,必须在工作台办理复印手续,限在本馆复印室复印,复印完原件当班归还。凡未经办理借出手续,私自将书刊夹带出室外者,以窃书论处。
    8、为了充分发挥书刊资料的使用效益,对读者自取书刊阅览作如下限定:
         (1)阅览室书刊一次限取1本。
         (2)工具书室工具参书一次限取1-2本。
         (3)报纸一次限取1种报纸。
    9、读者应自觉遵守阅览规则,服从工作人员管理。如有违章,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。

一篇:没有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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